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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正鋼結構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"公司")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,會議通知于2012年2月8日以專人送達、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各董事,會議于2012年2月13日以通訊方式召開。會議召集召開程序、議事內容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一、會議以9票同意、0票反對、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<公司風險投資管理制度>的議案》
二、會議以9票同意、0票反對、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授權董事長審批簽署銀行信貸業務的議案》
同意授權董事長周永麟先生決定并簽署公司單筆金額為5,000萬元(含5,000萬元)以內,授權期內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銀行授信業務的有關合同文件的權利。授權期限二零一二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為期一年。
備查文件:1、光正鋼結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;
2、《光正鋼結構股份有限公司風險投資管理制度》;
光正鋼結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12年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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